《資格證書管理規定(修訂版)》
- 分類:集團管理制度
- 發布時間:2022-03-07
- 訪問量:0
【概要描述】為規范公司員工職業資格證書管理,明確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標準和流程,保障公司生產經營需要,特制訂本管理規定。
《資格證書管理規定(修訂版)》
【概要描述】為規范公司員工職業資格證書管理,明確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標準和流程,保障公司生產經營需要,特制訂本管理規定。
- 分類:集團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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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證書管理規定
(修訂版)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員工職業資格證書管理,明確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標準和流程,保障公司生產經營需要,特制訂本管理規定。
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鼎瀚集團全體員工。
第二章 證書類別
第三條 職業資格包括執業資格和從業資格。
(一)執業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開展或獨立從事專業技術工作、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準,如:一級建造師。
(二)從業資格是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技術性工作的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。如: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等。
(三)職業資格證書分為持證上崗類和自有其他證書類。
1、持證上崗類證書屬于上崗必備證書,無相關證書無法滿足崗位要求,不屬于證書獎勵范圍。
2、自有其他證書屬于超出上崗范圍外的證書,此類證書將根據公司資質需要情況進行獎勵。
第三章 證書管理
第四條 資質管理員是公司員工各類職業資格證書的主要負責人,負責繼續教育、證書轉入轉出,及證書的日常保管工作,并配合各子公司做好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的相關工作。
第五條 關于員工職業資格考試培訓及報考費用問題。
(一)員工證書注冊在公司名下,年審(含繼續教育)的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,若員工在該證件年審合格之日起二年內離職,則本次年審費用由員工本人承擔,并在員工離職當月工資中扣除。
(二)為滿足公司業務需要,經公司提議并組織,員工新獲得職業資格證書,參加培訓和報考的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,證書歸公司所有。若員工在二年內離職,則該費用由員工承擔,證書歸還個人,公司有權在員工離職當月工資中扣除。
第六條 員工已取得職稱、職業資格證書(允許注冊在京的),證書原件必須交由資質管理員統一保管。注冊類證書必須注冊到公司或公司指定的關聯單位。
第七條 安全員、質檢員、資料員、材料員、施工員等從業資格崗位的員工應持證上崗。
第八條 根據國家建設主管部門規定,各類證書嚴禁人證分離,公司正式員工不得將證書掛靠或借用給任何第三方,一經發現將視為嚴重違紀處理,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關系。
第九條 各部門如需使用證書原件,需填寫《員工專業證書使用申請表》,經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用。
第四章 補貼標準
第十條 執業資格補貼標準
注冊在公司的執業資格證書根據類別進行補貼發放。對于單人具備多個專業的資格證書,補貼標準按照該員工具備各類證書中應享受的最高標準執行,補貼標準不累加。
資格證書及專業 | 證書注冊標準 | 其他說明 |
(每年) | ||
一級建造師(不分專業) | 10000元 | 擔任項目負責人,年度獎勵10000元 |
帶安全B本 | ||
一級建造師(民航) | 50000元 | 擔任項目負責人,年度獎勵30000元 |
帶安全B本 | ||
二級建造師(不分專業) | 6000元 | 擔任項目負責人,年度獎勵6000元 |
帶安全B本 | ||
造價師 | 10000元 |
注:無安全B本不能享受對應的補貼。
第十一條 從業資格補貼標準
(一)由公司統一組織參加的從業資格考試,報名費和培訓費由公司承擔,考試通過并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書,公司將一次性獎勵500元,不再享受其他補貼,證書所有權屬于公司。
第十二條 未提及到的相關證書,可根據公司使用需求,結合市場行情進行標準確定。
第十三條 上述各項補貼標準年底由人事行政部統一辦理發放手續,注冊至公司不足一年的,按月計算補貼標準。
第五章 附則
第十四條 員工社會保險均應在鼎瀚集團指定公司辦理,不允許掛靠第三方單位繳納。
第十五條 本規定中所列各項補貼標準將根據市場行情進行動態調整,調整后將通過企業郵箱或員工平臺進行公示。
第十六條 本規定制定、修訂及解釋權歸鼎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。
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,原規定廢止。
附件:1、職業資格證書使用申請表
2、職業資格證書使用登記表
鼎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
2022年3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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